育婴师主要通过对学龄前婴幼儿进行生活护理及教育的服务,辅助家庭完成科学育儿工作的人员。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资格。0~3岁是大脑迅速发育的关键时期,需抓住这个关键时期进行早期教育及潜能开发。
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生活照料:主要有饮食、饮水、睡眠、二便、三浴、卫生、营养配餐、辅食添加、衣服玩具等清洁)。
第二、日常卫生与护理:生长监测、预防接种、常见疾病护理、预防铅中毒、预防意外伤害。
第三、启蒙开发:音乐智能、动作技能训练。其中大动作包括抬头、翻身、坐、爬、走、跑、跳;精细 动作包括手、眼、脑协调。
第四、学前教育:游戏陪伴、儿歌舞蹈、英语教育、发展测评、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
第五、生长测评:育婴师首先对宝宝生长发育的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制定宝宝全方位的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并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随宝宝生长发育的情况,调整计划,再进行实施,使宝宝一天天健康快乐成长。
第六、日常保健:体格训练、婴幼儿被动操、婴幼儿健身操。
工作职能是指导及协助婴幼儿主要教养者科学喂养孩子,并根据婴幼儿发展水平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根据孩子的运动、认知、语言、社会交往等各方面的能力,完成对孩子的动作技能、智力、开发情商(社会行为及人情)培养等多方面的教育任务。
育婴事业是一个“关注明天、拥抱未来”的伟大事业。育婴师以传播现代科学育婴理念为核心,促进婴幼儿在健康、情绪与社会性、语言、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为己任。实现“生活即教育,教育即生活”的早期教育理想。育婴师这一职业也为妇女再就业提供了新的职业领域机会。职业持证标准的推出,是为了广大从业人员有一个共同发展的、良性的持久环境。
育婴师考试申报条件
1. 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方式
本职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取抽签方式,每人操作四个工作内容。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实际操作训练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