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晋劳社培〔2004〕292号)、《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31号)文件规定,2017年我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原则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工种)
(一)技师申报职业(工种)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焊工、铣工、磨工、铸造工、锻造工、锅炉操作工、汽车修理工、手工木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起重工以及其他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置技师的职业(工种)。
(二)高级技师申报职业(工种)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焊工、铣工、磨工、铸造工、锻造工、汽车修理工以及其他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置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
二、人员范围
从事上述考评职业(工种)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参加考评的城乡从业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者;(2)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工作满3年者;(3)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共计满15年,且取得高级工证书满2年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20年者。
3.在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5年,并取得助理师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允许参加技师考评奖励者。
5.获得本职业(工种)省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成果并具有相关证书者
(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3年,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指导高级工以上人员岗位技能操作的能力,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改进、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
2.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企业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并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综合操作技能或精湛技艺者。
3.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允许参加高级技师考评奖励者。
4.获得本职业(工种)省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并具有相关证书者。
四、考评内容与程序
(一)考评内容
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项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2.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案例分析、仿真模拟等方式。
3.综合评审:包括工作业绩评定、技术答辩和专家委员会评审三个环节。
⑴工作业绩评定:参评者报送书面材料,考评组根据书面材料进行业绩评定。已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可组成考评组对本企业人员业绩进行评定。
申报技师报送近五年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
申报高级技师报送近三年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和传授技艺、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技术论文主要围绕近三年来生产工作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选题。
⑵技术答辩:由考评组针对参评者的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进行口头答辩。
⑶专家委员会评审:由省技师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参评者的工作业绩、技术答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二)考评程序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工作业绩评定和技术答辩均实行百分制,满60分为合格。
考评过程中,首先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次是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程序。在综合评审中,工作业绩评定和技术答辩均合格后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全国统一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申报工作
(一)组织报名工作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企业和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上述报名单位以下统称“报名组织单位”)负责。
(二)各报名组织单位应对报名人员资格依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
申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本人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年限证明以及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成果(专利)证书、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申报人员同时须提交近期同底版二寸照片三张,报考汽车驾驶员技师还须持验车型A2(含)以上型别的有效驾驶证及交安委开具的安全行车证明。
1职业标准:劳动法及交通部门相关规定都明确要求汽车维修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持有汽车维修工资格证书者,才能开展从事汽车维修相关工作
2注册汽车维修厂:一类二类三类厂至少持有五张汽车维修职业资格证书以上,工商局才受理审批发营业执照,汽车维修厂在公司年检,核查或产生纠纷时,汽车维修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有效合法的证明和依据
3就业上岗:依据国家要求持证上岗,在4S店,汽车快修,汽车美容 汽车修理厂等地方,从事汽车的修理 喷漆 钣金 检验 美容 都需要持证上岗
报考条件及资料:年满16岁以上均可报考;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学历复印件,四张两寸黑白相片。
一.汽车维修类 电工 焊工 工程测量员类报考 (全国联网查询)
汽车维修类报考工种: | 汽车碰撞估损师 |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
工程测量类(地理测绘部) | 工程测量员 房产测量员 地籍测量员 | |
电工焊工操作证: | 电工低压高压 ,焊工操作证 | (汽车新能源维修电工操作证) |
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01 |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 A3 |
电梯安全管理 | A4 |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 A5 |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 A8 | ||
02 | 锅炉作用 | 一级锅炉司炉 | G1 |
二级锅炉司炉 | G2 | ||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 G4 | ||
03 | 压力容器作业 |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04 | 汽瓶作业 |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 P1 |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 P2 | ||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 P3 | ||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 P4 | ||
车用气瓶充装 | P5 | ||
05 | 压力管道作业 |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 D1 |
06 | 电梯作业 | 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 T1 |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 T2 | ||
电梯司机 | T3 | ||
07 | 起重机械作业 |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 Q1 |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 Q2 | ||
起重机械指挥 | Q3 | ||
桥式起重机司机 | Q4 | ||
塔式起重机司机 | Q5 | ||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 Q8 | ||
10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车辆作业 | 车辆维修 | N1 |
叉车司机 | N2 | ||
内燃观光车司机 | N4 | ||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 N5 |
考试内容:理论+实践,在我处报考中心报名考试,通过率达99.9%,可通过网上查询
QQ:976749170 报考热线:13421347536 微信同号
报名时间:随到随报,报完名一个月左右安排考试。
考试形式:计算机考试,理论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总分100分,60分及格。
考试内容:我们提供题库,考试题目在题库里面抽取。考试通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