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将从最低级四级开始考起,以前的二级教练员考试的优惠门槛将予以取消,这就意味着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的管理将愈加严格规范。
一、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对职业资格建设的顶层规划
2015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副部长、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冯正霖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正确认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许可和严格准入的关系、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关系,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工作。
冯正霖强调,当前,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处于制度建设和制度实施并重的阶段。要把握制度建设和体系健全是基础、制度实施和作用发挥是目的的关系,坚持建制度、成体系与树标杆、创品牌相结合,着力做到“四个推进”。
一是推进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顶层设计。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提升人力资本素质的目标;立足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立足“四个交通”,服务建设职业化从业队伍的目标。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研究,在大格局中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顶层设计。
二是推进关键岗位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对行业管理需要、从业人员众多、事关“三个安全”、有“三个特殊”要求的交通运输关键职业,要抓紧建立实施职业资格制度。
三是推进已建职业资格制度的体系完善。按照要素齐全、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每一项子制度的作用,切实把好交通运输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考试准入关、定期注册动态监管关、继续教育素质提高关、从业管理行为规范关。
四是推进职业资格制度与行业管理挂钩。具体抓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素质提升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工作,使之成为标志性举措,发挥关联性作用。
以上“四个推进”了反应了交通运输部门对职业资格工作的重视,也证实“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职业资格、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这一消息实乃空穴来风,子虚乌有。
二、2015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透露出的信息
本次会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审议通过了《2015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
2015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新要求,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和创新,切实推动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加强和创新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为“四个交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摘编):
一是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关于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坚持遵循国际惯例和体现中国特色、行业特点的原则,深化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研究和实践。
二是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1.研究修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构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2.研究制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体系。
3.依托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
4.建立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
三是推进职业资格在行业管理中的应用工作
1.落实好交通运输业务工作中有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规定,发挥好职业资格制度在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2.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从业资格制度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的作用。
四是做好职业资格基础工作
1.组织召开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暨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2.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题库建设工作。
3.加强交通运输职业联系点建设,以联系点为依托深入开展公路造价人员、城市轨道交通从业人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职业研究,构建职业胜任力模型。
以上工作要点,对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而言,重点透露出这么一个信息:道路运输经理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将更加科学健全。另据可靠消息:今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教练员证)极有可能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合二为一,并轨后,其中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等同于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教练员证),这就意味以后教练员证的考取、继续教育加更加规范,含金量会相对提高。
三、2015年三~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排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统一鉴定计划和第一次统一鉴定考务安排的通知所附带的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计划表,三~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今年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是6月13日、10月24日的上午9:00~11:00。希望驾校认清形势,领会政策,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附件: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统一鉴定计划和第一次统一鉴定考务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部2015年职业资格工作部署,现将今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一鉴定)计划和第一次统一鉴定考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5年统一鉴定计划
今年统一鉴定新增加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具体职业(工种)、等级和时间安排见附件,未列入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采用日常鉴定形式进行鉴定考试。
统一鉴定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实行统一考试,操作技能考核按原有模式进行。
二、第一次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
(一)4月24日前,将统一鉴定试卷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值班和举报电话、鉴定站名单报部职业资格中心。已组织实施过统一鉴定,且上述信息未变化的单位,可不报送。
(二)5月13日前,组织鉴定站使用统一鉴定系统(通过www.jtzyzg.org.cn登录),完成考生报名、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工作,并指导鉴定站按报名人数缴纳鉴定考务费(17元/人)。
(三)理论考试前,组织鉴定站从统一鉴定系统下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须知》和《考场纪律》等材料,及时查收理论试卷,按保密要求保管,指定专人(2人以上)于考试前1天分发至各考点。
(四)理论考试结束当天,组织各考点做好理论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封装和保存,并组织操作技能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安排(工种、人数、时间和地点等)提前1周报部职业资格中心备案。
(五)6月26日前,完成理论考试阅卷和操作技能考核,分别将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空白成绩表从统一鉴定系统下载)录(导)入统一鉴定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统一鉴定考试管理工作,规范考点和考场设置,严肃考试纪律,确保统一鉴定的公平、公正。
(二)统一鉴定考试试卷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做好试卷运送、交接、保存以及阅卷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对出现的考试安全保密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严格按照相应国家职业标准确定考生报考等级,选用正规培训教材,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四)统筹安排统一鉴定各环节工作,避免出现报名延误、鉴定考务费拖欠和成绩录入延迟等情况。
(五)切实加强统一鉴定质量督导工作。部职业资格中心将抽查理论考试、阅卷以及操作技能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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