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三级(高级工) —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直接参加本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从事汽车本行业,或汽车专业,年龄达到23岁以上直接参加报考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