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操作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由质量监督局颁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原先是由各地安监局颁发的,从2011年起由各地质监局颁发。
2010年5月出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由劳动部门对职业资格证及特种作业证进行一期复审,原先由安监局审核的特种作业证移交至劳动局一同复审,持有该证(即《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员需填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交由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复审。
扩展资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参考资料:
吊车操作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由质量监督局颁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原先是由各地安监局颁发的,从2011年起由各地质监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培训及实际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质监局对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兰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010年5月出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由劳动部门对职业资格证及特种作业证进行一期复审,原先由安监局审核的特种作业证移交至劳动局一同复审,持有该证(即《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员需填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交由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复审。
每月培训开班 质监 叉车证N2 行车证
电梯作业T1、T2、T3、A4
锅炉作业G1、G2、G4、G5、G6、A3
压力容器:R1、R2
起重作业:Q1、Q2、Q3、Q4、Q6、Q7、Q8、Q10
中国建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打桩机,压路机工程机械操作证, 电梯操作员 起重机 电梯司机 汽车吊机,铲车, ,旋挖钻机,打桩机,压路机,翻斗车,泵车,叉车,塔吊 施工员 安全员 八大员
电工 焊工操作证 低压 高压 等欢迎电话咨询 13421347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