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唯一由权威机构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真伪。
根据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通知指出,“凡经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确定保留的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类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都要分类进行清理:国务院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自行设置的要及时清理,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纳入国家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他的一律停止。”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认可度高。由此可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我国最有保障、最具权威性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中心特聘国内权威《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专家、教授执教,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对考试重点难点的准确把握、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准确的让学员掌握考试的核心,针对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全面锁定可考点、删除非考点,帮助考生全面把握最具价值的考点。全面跟进权威信息来源,把握最新动态,第一时间反馈学员,丰富的专业理念,准确的内部资料,独到的办学经验,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以顺利通过考试!请各企(事)业单位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行政部、研发部)总监/经理;
3、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
4、企业薪酬福利、绩效管理的专业人员;
5、研发骨干、项目组核心成员;
6、公司法律部、工会工作人员;
7、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
8、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事务所律师;
9、有志于成为劳动关系管理专业人才的人士;
10、中高级职业经理人.
二、培训鉴定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岗位描述;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
三、证书颁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唯一一个由权威机构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真伪。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四个等级,即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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