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
为加强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管理,提高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第9号令)和《省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皖公运维[2010]60号)文的要求,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根据省关于《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凡从事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指:机动车企业经理人、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作业技术人员(含检测),其中,车辆技术评估作业技术人员(含检测)包括机动车维修企业内部设立的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线从业人员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人员,一律进行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
汽车专修学院经过合肥市运管处初审,省运管局专家组复审,省公路运输管理局2011年9月8日正式下文「办维字2011)76号」,汽车专修学院定为省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
汽车专修学院--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类别:
一、机修技术人员;二、电器维修技术人员;三、钣金技术人员;四、涂漆技术人员;
五、质量检验员;六、技术负责人;七、车辆和技术评估人员
一、申请条件
凡在本市(或本市以外)范围内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技术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事机动车维修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质量检验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与其维修车型相应的机动车驾驶执照;
3.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事机动车维修工作5年以上。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 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二、考试内容
1.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全部采用模块化考试。
2.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使用全省统一题库。试题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等三种类型,每套试题为80题,每个模块理论考试时间为 90分钟。
3.技能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时间见各模块技能考核要求。具体方案由考评员根据所考项目,提出书面报告(包括考核项目,考核时间,评分标准),交考评组集体讨论后确定。
三、合格标准
理论考试和各项技能考核的满分均为100分,技能考核成绩为各项技能考核成绩的综合平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达到8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内容
考核共分为8个模块:分别是:
A: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模块----976道题目
B:技术质量管理模块----980道题目
C:检测检验技术模块----1085道题目
D: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机修模块)---2040道题目
E: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电器维修模块)----1294道题目
F: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车身修复模块)----1506道题目
G;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车身涂装模块)----788道题目
H;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模块----1276道题目
五、不同申请人员的考试范围
1)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考试范围:
模块A和模块B必考,模块D、E、F、G必须选考其一,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技术管理论文,并通过专家审查。
2)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考试范围:
模块A和模块C必考,模块D、E、F、G必须选考其一。
3)机动车维修人员考试范围:
模块A和模块D。
4)电器维修人员考试范围:
模块A和模块E。
5)钣金(车身修复)人员考试范围:
模块A和模块F。
6)涂漆(车身涂装)人员考试范围:
模块A和模块G。
7)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人员考试范围:
模块A和模块H。
六、各模块考核内容及参考分值(见考试大纲)
七、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核准的统一价格收取费用(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
注:钣金、涂装收费1780元,其他模块1680元。
八、使用教材
交通部指定的统一教材。
九、报名方式
参加机动车维修企业经理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省道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证明;
3.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参加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考试的,也可以提供技术职称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参加质量检验、车辆技术(含检测)评估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同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