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火热招生中
国家级高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认证
招生简章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每年需要驾驶证人员越来越多。截至2008年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超过1.8亿人,当年新增的驾驶人数就在1677万人以上,增长10.2%。其中,汽车驾驶人数为12209.2万人,当年新增1500.5万人以上,增长14%。为满足社会需求,各类驾校应运而生,随着学车的人越来越多,驾校教练员也成为一个热门职业。
截至2008年底,机动车驾驶教练人员的数量超过26万人,并且需求量正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
改革:原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因其中的"培训"与"教练"有重复含义,故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改称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为适应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改革需要,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取消后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作用,促进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不断提高职业能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职业资格工作部署,现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等级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共设四个等级,
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中级工)、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高级工)、
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师)、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高级技师)。
二、申报条件
(一)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F、E、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
(二)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三、培训中心简介:
乐桦建业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培训、会议、咨询于一体的专业性文化传播机构,针对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的政策法规,结合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实用的培训课程,为中国知名中小企业及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公司将秉承创新、开拓、求实、奋进的信条,立足行业,服务社会。
四、报名时间:上半年截止到5月30日。下半年截止到9月20日。
五、组织及实施鉴定部门
实施过程是是由交通运输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交通运输部负责。
六、证书颁发:
对评价合格者,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考试合格者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永久有效。
七、报名所需资料:
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扫面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