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评估价格基本计算方法及分析
二手车价格不像新车有个明确的定价,一辆汽车由成品出厂到使用报废的各个阶段,每一辆车都是唯一性的,所以它们价值不相同。因此,对二手车的价格评估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下面介绍两种二手车评估方法,希望对二手车感兴趣的人有一定帮助。
总的原则是:二手车的定价基础是现行市场新车的销售价格。新车的行驶费用少,随时间和行驶里程(参配、图片、询价)的增加,驾驶周期延长,保养费用加大,表现在价格上就应拉开一定差距,不能以年限为唯一标准而一刀切。另外,到报废年限终了时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残值。
二手车评估方法一:
可将新车使用10年报废视为100分,把15%作为不折旧的固定部分为残值,其余85%为浮动折旧值。可分三个阶段:3年—4年—3年来折旧,折旧率分别为11%、10%和9%。前三年每年折11%,总折27%。然后加残值,构成了折旧值,计算为:
评估价=市场现行新车售价×[15%(不动残值)+85%(浮动值)×(分阶段折旧率)]+评估值,在实际评估中要掌握两个数据:
①当地市场新车售价;
②使用年限,如一辆目前市场售价为20万元2000年上牌的车,在2005年销售时的二手车价格计算方法为:
该车已使用5年还剩5年,其浮动值的总折旧率为11%×3+10%×2=53%;加上现场评估出类别,如为Ⅰ类车,则需加新车价的5%(等于1万元)。最终该二手车的价格应为:20×[15%+85%(1-53%)]+1.0=11.99万元,约12万元。
二手车评估方法二:“54321法”
具体为:一部车有效寿命30万公里,将其分为5段,每段6万公里,每段价值依序为新车价的5/15、4/15、3/15、2/15、1/15。假设新车价20万元,已行驶12万公里,那么该车还值20万元×(3+2+1)÷15=8万元。
由于我国车辆庞杂,一种模式很难适应各种车种车型,在基本因素构成公式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报废车年限改变分段折旧率,可适用于其他车型。
关于残值的概念,应该进一步明确。
二手车业内人士表示,在规定的汽车的合理使用年限之内,所剩余的使用价值,被称为广义的汽车残值。此外,汽车到报废年限时车主也可以领到另一种意义的汽车残值费,一般以每吨350元计算,一辆小轿车大约可以领到2000至3000元。汽车残值的估价有许多方法,按照国家规定有四种方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以及清算价格法等四种,其中最为基础,也最为简便易行的是重置成本法。
它的计算方法是:
被评估车辆的现时价格=重置成本×成新率。重置成本是购买一辆新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所支付的最低成本。而成新率的计算方法也有两种,其中使用年限法是比较简单的,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比如一辆2000年的富康(参配、图片、询价) 新自由人,规定使用年限为15年,即180个月,使用3年后即2003年进行估价,那么它的成新率=(1-36个月/180个月)×100%=80%,再用重置成本8.8万×80%,即计算出估价7.04万。
友情提示:
同一种车型由于使用习惯、保养程度的不同,价格也有差异。不同的二手车评估师评估的价格也有差异,评估方法只能计算出车辆大概价值,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车况检测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