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东莞已有40位网约车司机被各罚1万元!
2017-05-18南都东莞 15评
(原标题:网传东莞已有40位网约车司机被各罚1万元!东莞交通局这样解释)
昨日网络流传东莞有网约车司机被罚的消息
从昨日开始,东莞部分网络自媒体曝出“东莞几十名网约车司机在4月份违规运营、被交通局罚款1万元”的消息。对此,东莞市交通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4月共有51台非法营运私家车被处罚(处罚的对象均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运输经营行为的违法者),并未专门针对网约车执法开罚单。
交通部门提醒,目前东莞网约车业务申报平台已有800多人在平台上注册(其中460多人已经提交了资料),等待审核发证。尚未提交资料但符合东莞网约车从业资格的司机,需尽快登录网约车车辆办证及人员预约考证的业务申报平台,获取合法身份。
东莞有几十位滴滴网约车司机违规被罚款?非也!
从5月16日开始,东莞多家网络自媒体先后发布消息称,“违规开滴滴的小心了!东莞几十名司机,每人被交通局罚款1万元!”。图文消息称,市交通运输局的官网上挂出了一条题为的《2017年04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东莞市】》的公告信息,里面公布了今年4月东莞市交通行政执法处罚结果,内涵408项交通执法处罚信息,其中有几十条都是东莞牌私家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的处罚,轻则处罚1万元,重则存在套牌等违法行为处罚2-3万元。
网络自媒体称,“经过统计发现,上个月有46位司机因开着私家车载客,被认为是‘从事非法营运’,被交通部门查处。多数罚款1万元,个别罚款2万元、3万元。”网传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如果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开着私家车去载客赚钱,那么就意味着不符合要求,将面临1万元-3万元的罚款。
今天(17日)下午,东莞市交通局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复称,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的《2017年04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东莞市】》中涉及的非法营运处罚对象,都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运输经营行为的违法者。今年4月查处车辆罚款10000元的车辆有51辆,其中仅一辆渝F牌照车辆属于网约车,其他都是从事非法营运的非网约车黑车。
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随时可能被罚
据了解,今年5月4日,《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布并实施。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符合细则第十四条相关要求的车辆所有人,需在本细则施行之日起180日内向市运管部门提出申请。与此同时,5月4日,网约车车辆办证及人员预约考证的业务申报平台正式启用,接受符合标准的网约车从业者登录平台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透露,目前已经有800多人在平台上注册,460多人提交资料,市交通运输局正会同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完成后须进行从业资格考核,司机们考核通过就可以发放驾驶员证了。但该局负责人也强调,虽然有180天的办证窗口期,但这窗口期针对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约车和司机,“如果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或者司机,在这180天内提供网约车服务,也涉及非法营运,随时有可能被处罚。” 知多D: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顺风车不受罚
网约车新政出来后,司机为身边的人提供拼车、顺风车是不是也要申请网约车从业资格?否则是否会面临交通部门的处罚?
对此,东莞市交通局今日回应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作为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各方自愿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