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房产测量员。
1.2 职业定义 使用测绘仪器,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规定,采集和表述房屋及其用地信息的从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房产测量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室内。
1.5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非常重要重要一般学习能力 * 判断能力 * 计算能力 * 分析能力 * 空间感觉 * 视 觉 * 听 觉 * 手指灵活性 * 手臂灵活性 * 动作协调性 *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280标准学时;高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房产测量技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房产测量员、中级房产测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房产测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房产测量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房产测量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房产测量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1.8.2.1 初级房产测量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2.2 中级房产测量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参加工作7年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2.3 高级房产测量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 房产测量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者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房产测量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技能考核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