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员
使用测绘仪器,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规定,采集和表述房屋及其用地信息的从业人员。测绘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证书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工分四个等级。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
初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房产测量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等级考核
考核申报条件
(各级只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初级房产测量员 (1)经本职业初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中级房产测量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参加工作7年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房产测量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房产测量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者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考核内容
包括职业道德、测量学基础知识(包括地面点定位、地形图、平面与高程测量、测量误差等)、计算机知识、房产常识(包括界址点、房产产权、产籍等的了解)、建筑学的常识(包括对建筑结构、建筑物各类面积的了解)、安全生产常识(包括劳动保护、仪器的使用与保管、资料的保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法、测绘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此次考核对申报者的“门槛”要求得比较低,初中以上学历即可报考。
考核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对于最高级别的房产测量技师在通过考核后,还需要通过“综合评审关”。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要求不少于30分钟。
考前培训
培训时间:在房产测量员的考前培训上,级别不同,要求的培训时间也不同。如果是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可以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来确定确定。对于社会晋级培训,则要求初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280标准学时;高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房产测量技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在培训教师的资质方面,培训初级房产测量员、中级房产测量员的教师,要求具有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房产测量员的教师,要求具有本职业房产测量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房产测量技师的教师,则要求具有本职业房产测量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职业发展前景
房产测量员是在商品房出售前以及拆迁前,对于住房的建筑面积进行核查的人员,现在担负这项工作的人员基本集中在各个地区房产局的房地产测绘所。由于这项工作的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直接关系房子的售价,因此核查工作对于从业人员的能力有一定的要求。目前,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现有的从业人员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测绘从业人员进行的测量只能满足现有面积拆迁房屋和新房的评定,现在到处都在进行房屋建设,市场对于专业房产测量的人员需求很大。其可以供职于房产局的测绘所,各大房地产公司等。
相关知识
房产测量规范与其他规定的关系
1)、现行房测规范是目前房测人员的主要技术依据;
2)、现行的房产测绘规范所没有规定的,或者比较模糊的,或者界定不完全的,可以借鉴其他相关与《国标》类别相通的规范,规定和文件;
3)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规定、实施细则作为规范补充的内容;有些规范与我们的规范相矛盾的,以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为准;
4)、相关的有建设部2005年(工程预决算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住宅设计规范》、《高层房屋防火规范》、〈地籍测量规范〉、〈建设部85年以来的有关房屋测绘的文件、通知〉、如(95)517号文、最近的74号文等规定、规范、文件等,只能被房屋测绘人员借鉴,这是有条件的,即在《国标》中所没有的,或者地方的细则、规则所没有的可以加以运用,也可以把他写入地方的规定之中;
5)其它的需要仔细甄别,那些尽管看起来与房屋建筑面积有一定的联系,但不能运用的规定、文件,千万不能引用,不然会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有血的教训;
6)虽然都是规范和规定、文件,但适用的范围是不一致的,每个标准和规范、文件都是在某一特定的环境和时间内的、专对某一事物、行业特殊制定的东西,而在另一个行业和技术上就不能通用,这是最起码的常识。
7) 如果是在后发布的文件中又对《国标》的某些条款进行了说明,则应以文件修订的为准。
8)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很多与〈国标〉的名词、定义规定不一致,如使用面积、层高等,注意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