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申请者持申请书到县交通局维修管理所领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根据申请表上的开业条件在30日内做好筹备工作,并向及时报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交通主管部门对业户进行实地考查(二、三类业户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查,一类业户由省交通厅组织审查),审查合格后颁发《经营许可证》。
注:其中对二、三类业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完成审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证
按下列程序申办二类维修资质:
1、生产厂房面积200平方米,接待室20平方米,停车场150平方米。
2、相对应的设备,包括举升机,四轮定位,动平衡等。
3、人员要求:一名质量检验员,机修、钣金、电器、喷漆至少一名有高级工等级证书证书。
4、维修企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5、取得工商部门的名称预选,带齐上述资料到交通窗口递交申请,并预约现场勘验时间。
6、现场勘验合格后,报市运管处,待市运管处专家组勘验合格后同意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