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工商部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厂区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厂区符合环保有关规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经营场所的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文件;
6、厂区位置图和厂区工艺布置图;
7、经营场地、设备照片及彩色打印件;
8、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员工的维修工行业技术人员及维修技工的有效的专业国家资格证书或(汽车维修类中级/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10、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11、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表;
12、维修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1)《检验制度》
(2)汽车维修企业安全防火及卫生制度》
(3)《岗位责任表》
(4)《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标准计量管理制度》
(6)《汽车维修用户安全操作规程》
(7)《维修配件管理制度》
(8)《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0)《汽车维修企业竣工交车规范》
(11)《汽车维修企业接车规范》
(12)《汽车维修环境保护措施》
(13)《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14)《汽车用户服务公约》
办理程序:
服务窗口索取申请文书→递交申请→服务窗口受理→审查→审核→服务窗口领证